“十一”放假期間,方紅梅不讓王加根去方灣公社是有原因的。
她主動前往花園鎮,也並非“想看看花園公社小學長什麼樣兒”那麼簡單。當然,信上所說也是實際情況,但這隻能算作一個冠冕堂皇的借口。
國慶節恰好是中秋節。按照農村的規矩,到了中秋節,已經結婚的女婿或者已經有了女朋友的男子,必須到女方家裡送節禮。方紅梅知道王加根囊中羞澀,不願意讓他花錢。另外,方紅梅的一個堂哥定好“十一”結婚,如果王加根此時出現在菜園子村,會麵臨一個難題:作為未來的堂妹夫,他該不該去堂哥家送禮?
送吧,方紅梅知道他沒錢;不送吧,又顯得有點兒小氣。為了避免讓王加根陷入這種尷尬境地,她就想辦法阻止他到方灣公社。堂哥結婚,方紅梅本來是應該前去幫忙的。她扯了一大堆客觀理由,執意去陪自己親愛的人。可是,到了花園公社小學,又遭遇沒地方吃飯、沒地方睡覺的糟糕局麵。
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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