孩子無論年齡大小,作為一條鮮活的生命,他們也是有思想、有靈魂的,理所當然應該受到尊重。
尊重生命,尊重子女,這是為人父母的基本遵循。
遺憾的是,生活中的很多父母隻是片麵地強調,子女應該尊重父母,而忽視了他們同樣必須尊重子女。他們甚至把子女看成是自己生命的延續,把自己沒有實現的理想和願望,寄托在子女身上。如同規劃自己的未來一樣,去規劃子女的人生,要求子女按照他們認為的“正確方式”去成長,去追求,去生活。他們打著“愛”的旗號,粗暴地乾涉子女的自由,明明對子女的身心造成了嚴重的傷害,還覺得理直氣壯。這樣的父母,缺乏對生命最起碼的敬畏,實際上是最無知的,也是最自私自利的。
養兒育女的責任,就是嗬護他們長大成人。庇護他們的身體,不讓他們受到傷害,而不應該去主宰他們的思想和靈魂。每一個人都有放飛自己夢想的權利。更何況,子女的靈魂是屬於未來和明天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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