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天,LISA來到利華工廠,和石國強簽訂了正式的股份轉讓合同,入股方是開曼群島注冊的一個外資公司。當然,真正的幕後老板是誰,雙方都心知肚明。
LISA還帶來了一個工作小組,要把利華的賬務數據進行全麵盤查。這也是應有之意。並且後期還會派駐一個財務代表,以保障王業作為股東的權益不受侵害。
悄無聲息地,王業就擁有了20%的利華股份。當然,又背上了一大筆的貸款。
利華也拿到了華尚的那份大訂單,總金額共計十二億,預期毛利潤能達到3個億。
而石國強,讓出20%的股份,進賬兩億四千萬的先金。這筆錢可是他自己的,不需要進公司賬戶。
當然,隨著以後兩年王業帶給利華的訂單增多,還是會同樣以十二億的估值,來收購石國強手裡的股份,直到達到控股。
王業並沒有打算完全收購利華,他隻想拿到控股權。甚至拿到控股權後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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